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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勤政为民秉公执法 争做人民群众的好法官
民二庭庭长吴永霞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4-04-15 10:20:03 打印 字号: | |
  吴永霞,女,1962年10月出生,汉族,江西省武宁县人,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四级高级法官。1981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副科级审判员。

   1981年4月,她被分配到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工作,从办公室秘书做起。1987年1月至1995年2月任助理审判员兼书记员,1995年2月至1998年3月任经济庭审判员,1998年3月至2000年5月任经济庭副庭长,2000年5月任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副科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从事审判工作26年,她以法官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责任心,按照司法机关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的要求,始终认真学习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努力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较好地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

  一、尽职尽责,忠于职守,无私奉献

  吴永霞从当法官的那一天起,就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她所热爱的审判事业。26年来,他忠于职守、兢兢业业、默默奉献。2011年,她着重审理本院民商事案件中前期调解不成的案件,审结60多件; 2012年,审结了各类民商事案件80多件,调撤率为80%多;2013年,她主审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27件,调解45件,撤诉31件。多年来她审结的案件,没有错案和有责任案件发生,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成效显著。

  近年来,由于我院办案力量不足,每一案件从送达起诉状到调解、开庭结案,她都全程跟踪操作,加之其他工作任务,每天都是满负荷工作,加班加点也是常有的事。她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诉讼法的规定,规范审理案件,妥善地处理了纠纷,化解了矛盾。

  二、勤勉敬业,清正廉洁,努力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法律是公正的,面临着每个法官都会遇到的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吴永霞始终严格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遇到人情因素干扰办案时,她始终坚定地做到人情和公正之间选择后者。在审判工作中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坚持原则,保持清醒的头脑,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审判工作的侵蚀,保持了一名党员干部和人民法官的名节,圆满完成了组织交给的任务。

  多年来,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执法能力,爱岗敬业,踏实工作,起到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组织上和当事人的认可,近年来曾被评为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额市妇联优秀妇女干部等荣誉称号,也多次被评为我院的办案能手,2011年被呼伦贝尔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评为呼伦贝尔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在她的身上,闪烁着人民法官的风采,她以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廉洁的工作作风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
来源:政工科
责任编辑:孙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