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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主动上门办案 做百姓的贴心人
作者:孙磊  发布时间:2014-04-15 10:23: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额尔古纳市法院民二庭刘军法官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在电话沟通过程中,了解到该案当事人都居住在离法院较远的三河七队,且原告李某某系七旬老人,行动不便。法官决定将该案的调解安排在老人的家里进行。

  为此,刘法官和两位工作人员专程驱车2个多小时,到达三河乡七队原告李某某家中。通过李某某讲述,考虑到实际情况,且为避免被告王某某与家人产生矛盾,刘军法官让原告打电话将被告叫到原告家来。法官耐心听取情况后,用理性的判断给双方做了分析,双方当事人被法官这种亲民行为和翔实有据的讲理论法所感动,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使拖欠了6年欠款得到圆满解决。

  在现场旁听的街坊邻居,看到法官不顾道远、路滑到百姓家里来办案,不喝一杯水,不抽一支烟,都深深体会了法官办案的辛苦,感受到法官促成调解、化解矛盾的决心,纷纷表示对法官办案的信任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

  今年以来,额市法院因案施策,结合案件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将解决纠纷的方式灵活化,并规定凡双方当事人都是偏远地区或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承办法官要主动开展上门办案。法官主动走进基层,把司法服务前伸,送法到百姓心头,方便群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也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