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是20个民族杂居的边疆小镇,少数民族人口众多,不仅有三河回族乡、蒙兀室韦苏木,而且还有中国现今仅存的唯一一个俄罗斯民族乡。近年来,额尔古纳市法院把握地区特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从五方面着力化解少数民族矛盾纠纷,维护地区和谐稳定。
一是着力强化尊重意识。组织干警加强有关少数民族政策、风俗习惯、文化禁忌等的学习培训,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增进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让少数民族群众从心底里接受法官,认可法院。
二是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开通“绿色通道”,加强诉讼指导,对少数民族群众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审判和执行,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当事人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用;实行便民巡回审判,针对辖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农忙季节繁忙等实际特点,我院依托基层法庭在室韦俄罗斯民族乡等偏远乡镇建立了3个巡回审判点,坚持巡回流动办案,深入田间地头实地调处纠纷,减少群众诉累。
三是着力和谐化解纠纷。在审判实践中,我院法官注重总结适合少数民族纠纷的化解机制,针对不同少数民族当事人的生活文化习惯和心理特点,在庭前、庭中、庭后进行穿插式的沟通和调解,同时邀请少数民族地区德高望重的干部、阿訇等参与调解、执行等工作,把法律适用、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促使当事人快速和解,也维护了民族团结。今年以来,我院涉及少数民族案件调撤率高达86.3%。
四是着力加强法律宣传。通过法官下基层、巡回法庭、法制讲座、走访调研等,在少数民族居住地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增强法律法规、党的民族政策等的宣传教育,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是着力做好协调工作。聘请了7名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发挥其沟通优势,在涉及少数民族案件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主动邀请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观法院,自觉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