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点多线长,每平方公里不到3人,且人口以农牧民居多,农牧民整体文化水平较低,诉讼能力不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因地制宜,大力开展送法上门,就地审理,主动到农牧民的草场、田地、家中办案,收到农牧民群众欢迎。
近日,我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涉及牛饲料买卖合同案件,原告李某要求被告姜某向其支付购买牛饲料款11000元,但承办法官在电话联系被告姜某时,姜某称李某向其出售的牛饲料有质量问题,拒不支付饲料款,且态度强硬,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牧区来往法院,路途甚远,而且考虑到牧民放牧繁忙,为了早日调解结案,承办法官决定带案下访,前往姜某家中调解案件。
下午4点,刚开完庭的法官与书记员一起驱车赶往姜某家中,此时天已经有些蒙蒙黑了,草原冬天的夜晚总是来的格外早。姜某一家人对法官的到来很是意外,态度也缓和了不少。法官耐心的了解当事人家中生产、生活状况,悉心听取姜某的意见,并现场查看了牛饲料的情况。经过法官一番通俗易懂的释法明理,被告当场表示同意调解,承诺分两个月全额付清饲料款,并在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上签了字。临走时,姜某感慨的说:“没想到法官还能到我们家里来啊,冲着你们这份敬业精神我们也同意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