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莫尔道嘎法庭调解了一起昔日情侣间发生的的民间借贷纠纷,成功化解了二人间的矛盾,平息了一场纷争。
姜某(男)、宫某(女)曾系恋人,2009年,姜某所在单位莫尔道嘎林业局进行集资入股建设加油站,在姜某的劝说下,宫某将自己的五万元入股在姜某的名下,后姜某给宫某写下了借条。2012年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后,宫某想将股权变更到自己名下,经过长达三年与姜某协商、催要,姜某始终不履行变更手续也不返还入股本金。为此双方矛盾激化,宫某一纸诉状将昔日男友告上了法庭,要求姜某偿还欠款五万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多次去被告姜某家中进行调解,姜某口头同意变更,但要去单位履行手续时就以其他事由变了卦,反复多次。承办法官认为此事益快刀斩乱麻,深入挖掘被告反复无常的真实原因后,得知被告想要回在原告处的吉普车或给付他车辆补偿。了解情况后,法官趁热打铁,将车作为调解此案的关键一棋。抓住双方争议焦点、利益平衡点以及法理、情理的融合点后,法官分别对二人进行单独调解,各个击破。最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一场昔日情侣间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