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实施行为,对执行工作实施警务化管理,加强对执行各环节的监督,探索建立公正、快速、高效、规范、廉洁的执行工作机制,提升案件综合结案率和实际到位率,提高执行案件质量,近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实施警务化管理改革工作会议。
会议由院党组成员、院长郎松庆主持,其他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新调整的执行局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郎松庆对执行工作实施警务化管理改革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郎松庆院长强调,额尔古纳市法院执行工作实行警务化管理,是结合当前执行案件的终结本次率较高,法官人均结案率偏低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学习的基础上,经院党组扩大会议讨,并于11月7日起开始实施。执行工作实施警务化改革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对执行机构进行改革。以现有的组织机构为依托,根据执行工作的职能分工,以执行指挥中心为基本架构成立三个小组,每个小组以一名法官牵头,使案件得以快立,快执,快结,努力缩短办案周期。
二是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对执行队伍进行调整,法警队三名业务能力突出的干警入驻执行局,进一步提升和加强执行局的强制执行力度。
三是分工负责,统一调动警力。执行局全体干警及法警队入驻执行局人员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统筹兼顾,形成联动机制,使办案效率进一步得到提高。
四是配足配优装备。在保障执行办案车辆的同时,为执法办案配备:执行单兵系统、执法记录仪、录照相机,以及警用装备,执法办案要全程留痕,固定证据,留存备查。
五是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在执行案件节点控制、网络财产查控、执行案件程序流转、网上司法拍卖、执行案款管理、电子档案扫描等方面,要做到公开透明,全程跟踪。
目前,执行工作实施警务化管理之后,运行平稳,协调通畅,必将助推我院执行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