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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额尔古纳市法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作者:谢凤华  发布时间:2017-02-23 15:17:40 打印 字号: | |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奋斗目标,以“抓落实、促成效、提素质、树形象”为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主要职能: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对人民调解组织和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

机构情况,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62个,2016年年末实有52人;事业编制4个,实有2人;内设机构19个。退休人员24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911.5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70.45万元,减少34.04%,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办案量业务费支出。

支出预算911.5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70.45万元,减少34.04%,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办案业务费支出。

减少原因:2017年为上划自治区第一年,年中会有调整。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91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11.54万元,占比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91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30万元,占比68.71%;项目支出285.24万元,占比31.2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办案执行、干警工资发放、学习培训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11.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1.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889.79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办案执行、干警工资发放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开支。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5万元,主要用于干警缴纳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干警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 %。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注:如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需注明,不能删除此条内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2.6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8.48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18万元,与上年持平。

注:增减变化需说明有关情况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5.10万元,比上年增加36.64万元,增长46.70 %。主要原因是我院搬迁至金审判大楼,办公面积增大,各项支出随之增长。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末,共有车辆14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仉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