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我院召开《民法总则》亮点解读工作通报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富玉、民二庭副庭长宋丽杰作为新闻发言人,对《民法总则》中的五个方面进行了解读并就媒体记者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一一作答。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电视台记者应邀出席。
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3月15日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就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作出规定,构建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民事领域的根本大法,民法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总则草案包罗万象,涉及民事生活的方方面面。通报会上,民二庭副庭长宋丽杰针对“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八岁打酱油”、“监护缺位”等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通过此次工作通报会,进一步推进了法院阳光司法建设工作,为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司法工作搭建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