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宏颖,女,34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学历,2007年9月通过公务员考录进入额尔古纳市法院工作,现任额市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党支部副书记。参加工作以来,孙宏颖同志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一种积极向上的敬业精神和勤劳务实的工作态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成绩突出, 2008、2013、2014、2015年度先后四次被额尔古纳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2015年被额尔古纳市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一、注重学习、加强修养,提高综合素质
2015年4月,孙宏颖同志被任命为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面对这一岗位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她从强化政治业务学习入手,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先后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妇联举办的妇女干部教育培训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还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法律业务知识,使自身知识结构得到优化,领导水平、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有了一定提高。
二、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工作业绩突出
作为一名院党组成员,孙宏颖同志始终坚持做到求真务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协助院长领导和管理全院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教育实践活动、党务工作和司法改革工作。她把提升干警队伍政治修养作为首要任务。协助院党组先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等,同时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组织干警参观海拉尔反法西斯纪念园地、市民族博物馆,开展主题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使思想政治工作贴近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警坚守理想、克服困难,激发工作活力。在司法改革工作中,克服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深入研究上级政策,认真细致核查每名法官档案,圆满完成法官套改、法官员额等司法改革工作任务。
三、开拓创新、文化育院,提升法院形象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孙宏颖同志结合本职工作,对法院的文化、精神、理念进行了学习,积极开展“文化育院”。打造文化长廊和院史陈列室,采购各类书籍组建“法官书屋”,组织干警开展道德讲堂、拓展训练等,成立摄影、舞蹈等兴趣小组,组织舞蹈队参加广场文化演出、俄罗斯族迎新年演出等活动,营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文化氛围。在她的沟通协调下,为全市中小学校选聘 “法制副校长”,通过模拟法庭、法制讲座等形式,成功举办了两期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得到了全市中小学师生的一致好评。
四、廉洁自律、率先垂范,树立良好形象
在工作中,她始终以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在办理干部调整、调动、晋职、法官入额、书记员招聘等组织人事工作中,从没有为自己谋取任何私利,收受任何礼金,对干部的请吃送礼总是婉言谢绝或采取委婉的办法妥善处理。在平凡的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表现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强烈的敬业精神;在烦琐的事务中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凸现出默默无私的奉献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