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额尔古纳市法院民二庭法官不到半天时间就调解了一起涉及农民工的劳务合同纠纷案。
杨某、郭某受雇于岳某为其盖房子,房子盖完了,二人却迟迟拿不到工资,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状告岳某要求给付工资。额尔古纳法院民二庭宋丽杰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查阅了原告提供的诉状和证据材料,并与双方当事人通话综合了解了案件情况后,得知劳务报酬款欠款事实存在,但二原告对欠款数额除录音材料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
为更好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法官一方面与被告岳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被告岳某提出房子存在三点质量问题,要求扣除一定数额款项的基础上同意付清剩余工资。另一方面法官再次与二原告沟通,释明了未提供充分有效证据的诉讼风险,二原告立即表示同意扣除一定数额的款项,双方至此达成了和解,杨某、郭某当天拿到了工资款,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承办法官从收案到结案不到半天时间,就给两名农民工讨回了工资。他们对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也表示很信服,并感动地对法官说:“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啊,您就是我们当代的包青天啊,我们可是找到说理的地方了,太谢谢法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