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家庭纠纷案件,化解了一场家庭矛盾。
王某到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赵某某离婚。经过庭前调解,了解到王某和赵某某于2007年10结婚,婚后感情较好,于2009年育有一子,现在正上小学三年级,本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因被告赵某某的姐姐与夫家闹矛盾而长期居住其家中,掺和弟弟、弟妹家庭事务,导致家庭矛盾,而又因王某和赵某某两夫妻没有好好沟通,造成矛盾激化上升为离婚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认真倾听原告的倾诉,从双方的纽带孩子入手,安抚两夫妻的情绪,同时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入情入理的分析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此外,还就《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最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和好如初。
此次调解,以稳定家庭、稳定社会为大局,利用法律、道德、感情等因素巧妙化解,有张有弛,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