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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立案指引系列
支付令案件立案指引
  发布时间:2018-05-29 10:53:36 打印 字号: | |
  申请支付令案件立案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提交支付令申请书一份。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并提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三、受委托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四、证明请求事项的证据材料原件。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责任编辑:诉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