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本强,男,生于1974年8月 28日,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1993年进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2003 年,通过了公务员考试,2007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A证。该同志自调入法院以来,先后在经济庭、立案庭 、办公室、政工科、调研室、刑事庭、行政庭、审监庭部门工作。他脚踏实地、立足岗位,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奉献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来,该同志2011年被最高院评为网络舆情引导工作业绩先进个人,2013年其行政判决书被最高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2001年被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青年法官,2006年、2010年两次荣获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三等功,2009年被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05年——2008年信息宣传先进个人,2010年、2011年被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研先进个人。2007年被额尔古纳市直属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被评为市级优秀公务员。
一、爱岗敬业,矢志不渝
刚进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他从头做起,在经济庭和立案庭担任书记员,为了做好本职工作,他加强学习,在实践中总结经验,虚心向同志们学习,记好每一个笔录,订好每一本卷宗,认真完成好每一次送达,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准确开具每一张诉讼费,做好每一个信访排查工作,他不怕苦,不怕累,加班加点,按时按质完成领导到交办的各项任务。
他对工作负责认真,庭内庭外的同志常找他帮忙,他也乐于助人,外庭同志从找他开庭、调查、到校对文稿、登记复印,他都一丝不苟,从不耽误,挤时间,加班加点,象对待自己份内的工作一样,如2000年末,政工科在报送法院“双满意”活动材料时,找到他协助工作,当时正是庭里工作繁忙的时候,他为了不影响工作,利用休息时间为政工科校对文稿、复印、装订材料。一连几天都是晚上八、九点才回家,可他毫无怨言。保证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由于工作的需要,他被调到立案庭工作,他欣然接受,并不断努力做好立案庭的各项工作。
审查立案工作。强调“快”和“准”,对普通案件立即决定是否立案,对复杂、疑难案件当日决定是否立案。认真填写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住处表等材料,依法审查事实和证据,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案件案由规定确定案由,将案件及时报庭长、主管院长审批,及时转送业务庭(局)。
在立案庭,他几乎每天都要面对许多陌生的面孔,他们来自于社会不同的层面,其文化、身份、背景也差异迥然,他坚持同等对待,一视同仁的原则,接待来访群众使用文明用语,克服和排除“冷、横、硬、烦”的工作态度,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回,有难必帮,接待热心,听诉专心,解答细心。
重视信访工作。“把上访问题消化在基层,”是做好上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每次接等来访人员,他都认真负责,不厌其烦地为其答疑解惑,引导他们正确看待、处理问题。他对上访人员细致地排查,了解上访情况,深入调查上访原因,并多次以书面报告形成向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汇报。
参加其他工作。立案庭是一个综合部门,他参与了诉讼调解工作,诉前保全工作,装订卷宗工作、报表工作、诉讼费收取、退费等工作。他与同志们密切配合、相互帮助,从工作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收获。
2005年被调到办公室担任秘书。经过近一年的学习和锻炼,在文字功夫上取得一定的进步。在工作实践中,他针对具体问题,有见解的提出建议和意见,通过各种渠道输送合理化的建议,力争在某些情况的把握上能够先于领导,宽于领导,在主动服务上跟上领导决策的节拍,做到与时俱进。他积极主动的搜集相关信息,加工整理,编发多篇信息。
2007年5月,经院里研究决定,他被调入到政工科工作,他干一行爱一行,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他还积极开展调研、信息工作,立足于实践收集素材,着眼于全局提炼主题。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反映真实情况,及时反映出实际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2007年,他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并以389 分的成绩取得了司法考试A证。
2009年,他来到行政庭工作,2011年他被任命为行政庭庭长,既负责审判工作,所审理的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同时负责信息、调研工作,面对压力,他信心满怀,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他所热爱的工作中来。
面临着一个全新的审判领域,他深知,只有干一行、专一行,才能干好一行。为确保行政审判案件的质量,他从抓规范、抓细节入手,对送达、合议、庭审、裁判文书等多个方面进一步作了规范, 2009年以来,他审结行政诉讼案件无一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他所办理的案件,无一件延长审限或超审限。同时,他所主办的案件绝大部分都当庭宣判,省却了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他所办理的案件,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7年,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开展,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调整结构,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把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整合成刑事、行政审判综合团队,他负责办理行政案件、非诉审查案件、再审审查案件、再审审理案件、司法救助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部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由于所办案件类型多样化、因此涉及法律方面比较广,适用法律比较杂,法律程序、法律规定、法律思维、法律原则也千差万别,比如民事案件中涉及的诉讼时效是法官被动审查,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行政时效是法官主动审查,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庭审当事人举证顺序也不一样,法律文书的格式、书写方法各类案件都存在很大的区别,为了适应审判工作需要,他在下班以后回家休息的时间学习各科法律知识、听司法考试讲座、阅读法律条文,查阅上网各类法律文书,遇到难题他虚心向老同志请教,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他所办理的案件无一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与此同时,他负责评查院内所有案件卷宗,查阅卷宗是一个慢活、细活,急不得,需要掌握和熟悉各类法律知识,他一页一页地查阅,对存在的问题,列出评查卷宗明细台账,标明页码,指出问题,确保案件质量,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在查卷的过程中,他学到了很多知识和经验,从别人的案件中领悟了办案技巧、办案规则、办案理念,查看一本卷,他对办案法官的办案思路、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比如在鉴定、诉讼保全、庭审提问过程中要注意什么,如何在法庭上归纳争议焦点,怎样做好调解工作,使案件的审理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有机统一,他如饥似渴地学习着,日复一日积累了很多经验,为他办理各类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调研、宣传法律
法律需要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和理解法律,人们才能更好地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我院宣传、调研工作基础薄弱的现状。2007年,新一届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对年度宣传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将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把宣传工作从办公室分离出来,设立了调研室,由1名兼职人员改为2名专职人员,他欣然接受了院领导安排,专心搞宣传调研工作。他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干出来个样来。
在他的倡议下,院党组决定从年轻队伍选拔优秀人才,成立了信息宣传小组,小组共有8名干警组成,由调研室牵头,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提供了组织、人力保障。同时,在院里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拨出宣传经费,加大对调研室的物质投入,配备了两台电脑和一台打印机、一台复印机、一部数码照相机,加强调研、信息部门的物质装备建设。扭转了宣传工作人员没有电脑的落后局面,如今调研室有单独的办公室,实现了连接内网和外网,拓宽了信息渠道,为迅速提升宣传、调研工作成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他负责起草《宣传、调研工作奖惩办法》,并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通过,下发各庭、室、局、队,详细全面地规定了部门的年度宣传任务,绩效考核办法,奖惩的实施细则。并且与年终评先挂钩,让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奖勤罚懒,对宣传有贡献的先进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负责任的干警追究其责任。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投身宣传工作的积极性,真正把调研宣传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为了提高自身的素质,他参加积极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信息培训班,参加额尔古纳市举办的由李墨田主讲的宣传培训班外,还邀请了内蒙古法制报记者到我院进行信息宣传讲座,以不断增加宣传队伍的综合素质。
他强调宣传、调研工作的质量。以不同视角对准百姓,做到内容翔实,形式多样化、报道多元化,抓住了亮点,投稿命中率有了很大提高。这样,既彰显了法院文化特征,又借以达到了宣传工作的目的,可谓一举两得。他重视宣传、调研工作的沟通。宣传对象要沟通,宣传内容要沟通,宣传部门要沟通,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何种信息适合何种媒体都离不开沟通。因此必须和新闻媒体沟通。法院的宣传工作的创新,既要实干,又要巧干。多写稿,写出高质量的稿件,是宣传的基础和前提。同时,要向媒体通报单位宣传工作情况,加强沟通联系,弄清新闻媒体的宣传动向,媒体需要何种稿件,把握写作形式、要点,多研究各类媒体的发表文章,从而总结一系列的规律和经验。他积极参与各项会议和活动。积极参加党组会、执行工作会议、信访工作会议、本院向市委汇报工作会议,第一时间了解我院信息动态,把握院党组的工作思路;对典型、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重要事项,调研室工作人员跟踪报道,有一次冬天他随同执行工作人员跟踪报道,执行公务车坏到半路,他和同志们冒着严寒在外受冻长达两个小时。他认真落实宣传、调研工作精神。召开专题信息会议,落实上级法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并积极组织落实。他干好宣传、调研工作每一个细节。负责审阅、修改、校对、印刷、装订、寄送稿件,经常加班加点,保证稿件的质量。
2009年至2013年,他负责调研和宣传工作。他在各级媒体发表论文20多篇,信息210多篇。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调研和信息工作分别位居呼伦贝尔市法院系统第一名和第二名。
2008年,他历经三个多月完成了1991——2005年字数达三万之多的法院志,在第二轮修志工作会议上被评定为优秀志。为了写好法院志,他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在立案庭的密切配合下,从档案室调取了1991——2005年的司法统计表等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类、分析、提炼,运用大量的数字和文字记载了法院15年的发展历程,内容涉及立案、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法庭建设等,做到了内容详实、数字准确、语言流畅。
三、关注民生,司法为民
他针对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较弱的特点,加强立案的释明指导。在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需要法律帮助的,积极提供法律咨询,通过多方协调,促进和解,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几年来,通过案外协调解决纠纷的占结案数的50%以上,很好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彻底解决了纠纷。
2016年,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八起市政府高度重视的整村搬迁系列案件。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向我院申请执行非诉行政合同,要求八名住户履行居民整体搬迁协议书。2013年,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为了解决拉布大林农牧场第八生产队居民人居安全存在的隐患,与48名住户签订了居民整体搬迁协议书,其中有40户履行了搬迁义务,其余8户至今未履行。我院党组对此非常重视,审查立案前启动化解机制,经过不懈地努力,使近三年的矛盾纠纷在我院半个多月的努力下最终得以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化解该八起案中,从社会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考虑,主管行政庭的副院长黄富玉和他到拉布大林农牧场第八生产队了解情况,多次上门与8户居民摆事实,讲道理;法院主持市政府与8名住户多轮协商;在此过程中,我院综合各方意见经过多次协调,最终确定8名住户自动履行了搬迁义务,使这起在我市影响较大的整村搬迁系列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处理,此案得到市委、政府的高度认可。这八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也将具有重大的意义,为今后类似涉及政府征地拆迁、安置等案件提供了参考价值。
四、清正廉洁,恪尽职守
他在法院工作的二十五年来,始终秉持“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原则,工作上以身作则,以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廉政建设上恪守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职业道德,注重培养自己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不为物质利益所动,做到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与庭内同志的关系上,和谐相处,团结和带领全庭干警干事创业,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
郭本强同志始终保持着沉稳平和的心态,继续发扬艰苦拼搏的实干精神,知难而进,知难而上,不断进取,站在新的起跑线上,珍惜分分秒秒,投入到他热爱的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