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分手容易,但感情之债如何化解?近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涉及恋爱期间的债务纠纷,经过法官的耐心细致的为双方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并当即履行。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识初期感情尚好,并且很快进入热恋。二人平时经常和各自的朋友相约到KTV唱歌、购物、吃饭、打麻将等活动。被告小松工资有限很快就捉襟见肘,原告小红从事微商,收入较好,便拿出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小松,由其去提款机取钱,供以上消费支出。前后总计支出合计1万元。因二人感情出现纠纷,分手时小松为小红出具欠条一份。此后小红多次催要,小松拒绝给付,为此小红诉至法院,经过主审法官审理,并且详细了解双方的感情基础、借款经过,并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小松承认自己在此事处理上存在不妥,并且当庭表示,同意给付小红欠款,并当庭即付。
通过该案例,法官提示:处于热恋中的男女朋友,在处理好感情的同时,也要处理好彼此的经济关系,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对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