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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法院把好“五道关”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作者:孙宏颖  发布时间:2018-08-24 10:47:04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近年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提升司法民主和司法公信的一项重大举措,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及参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和发挥人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严格选任程序,把好入门关

  依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认真制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实施方案,成立选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各个环节。采取公平竞争与择优录取相结合的形式,确保选聘的人民陪审员能够胜任工作。在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同时在宪法下宣誓就职,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现任职的37名人民陪审员中,既有党政机关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专业技术人员,也有社区工作者、离退休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同时注重将少数民族地区有威望的干部、群众选任到陪审员队伍当中,确保了人民审判员的整体素质。

  二、完善制度建设,把好管理关

  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总体要求为指导,制定《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从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人民陪审员履职的权利义务、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补助与经费各个方面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为人民审判员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制度保障。在政工科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作为陪审员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考核、学习培训等经常性的管理工作。政工科每年对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建立陪审员绩效档案,通过述职评议、动态考核等方式,对于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提请人大免除其职务,现已提请免除了四名考核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三、优化参审机制,把好功能关

  我院结合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将陪审员编入各审判团队并定期轮换,构建“1+N+N+1”(1名审判长+若干名审判员+若干名陪审员+1名书记员或法官助理)的团队模式,陪审员参审范围逐步从参与案件庭审延伸到调解、执行、听证、信访、判后答疑等审判执行的全程活动,促进使审判工作更加透明规范公正。此外,实行“1+N合议制”改革,由一名主审法官和2名或2名以上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社会效果负责,人民陪审员仅对案件事实认定负责,有利于真正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同时也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

   四、强化管理培训,把好能力关

  为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每年组织资深法官为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并积极争取上级培训名额,选派优秀人民陪审员到自治区法官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培训后为全体人民陪审员授课,确保一人参训、多人受益。充分发挥庭审观摩和庭前引导作用,不定期组织陪审员观摩庭审、座谈讨论,学习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方法。同时,还为他们购置了审判参考用书和相关专业资料,拓宽陪审员补充知识的途径,杜绝“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

  五、落实保障措施,把好激励关

  我院不断努力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以参审案件数为单位,向人民陪审员发放补助。同时强化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让其单位了解和支持人民陪审员工作,着力解决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每年给陪审员发放慰问信,感谢他们对审判工作的支持与监督;为陪审员定制工作服,发放门禁卡、图书室借阅证,增强陪审员归属感;配备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等制度规定上墙,便于人民陪审员随时了解自身工作;成立人民陪审员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工作通知、培训信息及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方便人民陪审员随时学习和交流。
来源:政工科
责任编辑:仉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