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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婚案件引发暴力事件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8-11-21 15:49:28 打印 字号: | |
  笔者通过网络调研发现,近2年各地法院发生多起当事人暴力伤害事件,2016年2月26日北京昌平法院法官马彩云被杀,2017年1月26日广西陆川法院法官傅明生被杀,2017年2月17日江苏沭阳法官周龙被刺伤,三起事件中就有两起是因为离婚案件引发。

  一、离婚案件引发暴力事件的特点

  以某基层法院L法院为例,该院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来共审理民商事案件2110起,其中婚姻家庭案件440起,占比20.85%。该院近三年来在审理涉各类案件中发生当事人跟踪、骚扰、暴力伤害当事人或法官的事件73起,严重威胁了当事人及办案法官的人身安全,其中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55起,占比75.34%。

  该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婚姻家庭类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在庭审中、调解中发生冲突,该类案件占有较大比重,达28起,占比50.91%;二是一方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达到个人目的,采取自伤自残的方式进行威胁的5起,占比9.09%;三是在案件审理中以及判决后当事人对主审法官进行威胁、恐吓、跟踪的22起,占比40%。该类案件中引发暴力事件的焦点主要有:对解除婚姻关系不满;对子女抚养问题处理不满;对财产分割问题处理不满。

  二、该类暴力事件产生的原因

  离婚案件之所以易引发暴力事件,有其特有的属性,跟婚姻关系密切相关。引发该类暴力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矛盾较深,对立情绪较大,大多数长期存在家庭暴力情况;二是当事人法律知识匮乏,对案件处理缺乏法律理解,对暴力行为后果预估不足;三是法院、公安机关对违法当事人制裁力度不够,缺乏对受害人以及承办法官的有效保护。

  三、处理该类案件的建议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力度;二是在离婚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向双方当事人发放离婚诉讼告知书,载明涉及离婚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扰乱法庭秩序、暴力伤害当事人、家属以及法官的法律后果;三是普及人身保护令的使用,对存在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向受害一方当事人释名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预防与制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生家暴等侵害行为;四是加强法院的安检措施,加快对《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的落实,对有暴力倾向的案件可以进行登记备案并做好预防防范措施。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