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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在身边,便民服务暖人心
作者:邓爱鑫  发布时间:2018-12-14 16:48:01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两名公诉人、一名辩护人、几张桌椅,组成了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

  近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2018年5月14日15时30分许,被告人杨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杨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75.41mg/100ml,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受理后,法官经电话传唤了解到,被告人杨某某因受伤卧病在床,不能行走。了解到情况后,刑事审判庭庭长雷宝印带领工作人员来到被告人家中为其送达了起诉书,并为其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

  12月13日下午14时30分,考虑到被告人受伤行动不便,额尔古纳法检两院工作人员一同来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了此案。条件简陋,程序一点也容不得马虎,法官认真严肃的询问了被告人案件情况,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制作了判决书,并在公诉人的见证下,为其宣读并送达了判决书。杨某某对法院将庭审搬到家中的做法十分感动,并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仉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