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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劲潮涌,扬帆破浪启新程
  发布时间:2019-07-17 09:46:41 打印 字号: | |
  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落地见效,目前全市共有9家基层法院挂牌成立旅游巡回法庭。沈阳成为东北首个、全省唯一设立旅游巡回法庭的城市。

  沈阳中院围绕沈阳振兴发展、创新改革、营商环境及自贸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继出台“保障振兴十五条”“保创二十条”“服务营商环境十条意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十七条”等一系列司法保障措施。今年又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十五条具体司法保障措施。

  今年4月,沈阳中院全部院级领导利用10天时间到各基层法院就落实“服务民企十五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督导调研,督促工作落实,整改存在问题。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化共识,明确了“85%的小股东一审案件6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3个月内结案”“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率不低于70%、平均用时不超过180天”“超长期未结案件压缩10%”等10余项任务目标及具体落实措施。

  前不久,在沈阳中院民四庭审理的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结束后,胜诉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感慨地对主审法官王时钰说,“真心感到沈阳营商环境越来越好。这就是法院实实在在帮我们小企业发展。”

  沈阳中院助力企业创新创业,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和落实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 今年截至6月18日,全市两级法院已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71件,有效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登高望远绘蓝图,砥砺奋进著华章。沈阳中院积极落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夺取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新胜利,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