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2019年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资金提标及补发工作全面完成
发布时间:2019-07-10 14: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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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更好的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额尔古纳市全面完成2019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标工作。此次提标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人员提标补发资金已全部发放到户。(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2019年低保提标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低保提标工作任务。(二)强化部门协作。额尔古纳市财政部门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财政局根据低保提标要求,及时足额落实本级匹配,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提标低保金。(三)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发放给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资金,已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并确保安全有效运行。截止7月1日,额尔古纳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70元/月提标到620元/月,增长8.77%;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由分散供养生活补贴741元/月提标到806元/月,增长8.77%;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贴784元/月提标到806元/月,增长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