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扎根北疆边陲 司法捍卫军威
——记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民庭庭长侯乐坤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9-09-03 15:11:36 打印 字号: | |

侯乐坤,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7月出生,现任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该同志政治坚定、作风扎实、业务精良、廉洁奉公,2012年被授予全区法院办案标兵、2015年被授予全区优秀法官、2016年被自治区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荣誉称号,多次被额尔古纳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他所负责的庭室先后被额尔古纳市委政法委授予标兵单位、被呼伦贝尔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等荣誉。

健全维权机制,做好拥军共建

额尔古纳是中国最北的边境城市,中俄边境线长671公里,驻扎着多个边防部队。一直以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注重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在民事审判庭成立涉军案件合议庭,选用侯乐坤同志等政治素质坚定、业务能力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开辟了涉军案件“绿色通道”、“法官热线”。侯乐坤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多措并举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先后走进黑山头、恩和哈达边防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邀请部队官兵参观法院、旁听庭审等,了解部队官兵和军人军属的法律需求,征求部队对法院拥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受部队领导和广大官兵喜爱。

发挥审判职能,争当拥军标兵

2018年7月,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该院第一起涉军停止有偿服务案件。2005年额尔古纳市某边防部队将一万余亩草场承包给刘某有偿使用,在中央军委要求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后,该部队经与刘某协商未果,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刘某之间的草场租赁合同。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事关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大局,由于此案关系重大,院领导将案子交给侯乐坤审理,他在了解到中央军委及最高院对涉军停偿案件的审理期限有特殊要求后,一面按照要求向上级法院逐级备案,一面用最短的时间通知被告刘某参加诉讼并进行了数次庭前调解、协调工作。在答辩期间刘某提出反诉,并要求对涉案草场上的基础设施进行评估鉴定,侯乐坤同志在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了鉴定工作。开庭审理后,他依法作出解除双方草场租赁合同,由某部队补偿刘某基础设施费用50余万元的判决,判决送达后,双方在法定期限内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自动履行完毕,实现了“群众利益不受损,部队利益受保护”的目标。 该案件从受理到履行完毕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在保证工作效率、法律效率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部队特意将一面书有“秉公执法服务改革、作风过硬司法拥军”的锦旗送到侯乐坤手中,感谢法院拥护军队改革、高效妥善审理案件。

坚守廉洁本色,再创拥军佳绩

“公生明、廉生威”侯乐坤同志作为一名法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审判工作纪律,秉公执法,文明办案,工作作风严谨,求真务实。平日经常有同学、亲属、朋友前来打探案情,说情求情,他都严格遵守“五个严禁”,不循私情,耐心说服规劝其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廉洁司法的行为得到了同事们和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只有一心为民的真诚。侯乐坤同志用忠诚和奉献扎根基层,描绘出华表与天平的神圣。他表示,今后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探索司法拥军新途径,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军人履行光荣使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