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爱鑫同志于2016年8月考录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立案庭、民庭、执行局等部门实习,2016年11月调入刑事审判庭工作,任法官助理。几年来,她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对待每一起案件,协助法官办理强奸罪案件11起、猥亵儿童罪案件1起。在工作中,她运用法律知识和女性特有的细腻与心理洞察力,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早日从阴影中走出来,为打击犯罪、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针对许多妇女儿童,特别是农牧区妇女儿童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够强的现状,邓爱鑫所在的刑事审判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仅把维权体现在审理案件中,还认真做好审判工作的延伸,她和刑庭干警利用“三八”、“六一”等节点,通过送法律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发挥法院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增强辖区内妇女儿童的自身维权意识,为额尔古纳市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她所在的刑事审判庭多次被评为呼伦贝尔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