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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30 11:33:59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共呼伦贝尔市纪委机关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  关于开好2018年度全市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就在我院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会议主题

这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上海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二、会前准备

(一)制定方案,上报审批。按照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总要求,将此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委组织部。

(二)精心组织专题学习。院党组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组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上海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重点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

在个人自学基础上,院党组要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对照检查,严肃过好组织生活,坚决防止出现通报中的问题。

(三)深入查摆问题2019年1月12日前)。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采取座谈访谈、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四必谈”,院长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必谈,院长、班子成员与院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

(四)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2019年1月15日前)。党组书记、院长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材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

(五)上报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请示(会前7天)。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经审核同意后,提出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初步时间,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7天上报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请示,分别报呼伦贝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三、会议事项具体安排

(一)会议时间

对照检查材料审核合格后,于1月25日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参会人员

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为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班子中的党外班子成员应当书面提交个人发言材料,列席会议,可开展相互批评。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以党组文件报市委组织部。

(三)会议议程

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依次进行自我批评并开展相互批评;党组书记总结会议情况。

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贯彻整风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自我批评内容要具体,剖析要透彻、抓住要害,整改措施要对着问题去,可操作、能落实。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不能以提希望代替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四、会后整改落实2019年1月31日前)

(一)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7日内形成专题报告,报市纪委、组织部,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二)制定落实整改措施。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

(三)上报专题报告。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及会议记录复印件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七日


 
责任编辑:彭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