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额尔古纳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8月14日-10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法院党组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12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将巡察整改与“转作风、抓落实”相结合,与履职尽责工作相结合,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通过整改,巡察反馈的五大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高度重视,明确整改目标。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客观准确地指出了市法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市法院党组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一是及时制定了《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和要求,确保整改实效。二是及时召开了市法院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深入全面的传达。三是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正视问题,坚决不能有过关的意识、应付的态度和侥幸的心理,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举措抓好整改。
(二)强化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围绕巡察反馈的五大类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一是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领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迅速安排整改,逐级夯实责任,推进整改落实,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三)跟踪问效,统筹整改进度。坚持标本兼治,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马上整改到位,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二是边整边改。对一些暂时不能一步整改到位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步推进,确保此类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建章立制。着力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立足管长远、管根本,既解决个性问题又解决共性问题,保证整改要求全落实、全到位、全见效。
(四)完善机制,务求整改实效。市法院党组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一是建立问题台账,定期督办整改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紧盯措施抓落实,问题整改一个,台账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预期成效。二是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三是畅通沟通渠道,对遇见的整改问题拿不准的及时向市委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组请示报告,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2013-2018年党支部未召开专题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只是在党员大会等其它会议上进行学习和安排。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发挥好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自觉,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二要狠抓党的建设薄弱环节,党支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着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2016-2018年“三重大”会议记录没有党组成员讨论和发表意见过程,未执行末位表态。2017年,党组会议中个别存在列席人员表决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党组成员进一步学习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按照制度要求严格议事和执行程序,避免列席人员表决情况的发生,确保各项重大事项的民主公开。二是严格按照“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规定,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重大决策经过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后,征求与会人员意见,议题主要负责人再发表意见,最后根据集体决策作出安排和部署。三是整改以来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了“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由相关人员提交问题,表明态度,注重议的过程,专人记录,专人保管。研究决定的结果,由会议记录人原汁原味地记录在会议薄上,并由参会领导签字背书,使民主集中制在科学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额尔古纳市委办公室于2016年7月15日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人民法院党组未进行传达学习,2017年未召开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强化领导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和管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纳入中心组及干警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院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交流各部门意识形态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2.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执行不严格。市人民法院党组无2017-2018年中心组学习记录,7名中心组成员无中心组学习笔记。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落实制度,加强学习管理。院党组高度重视中心组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认真制定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的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建立建全学习档案,建立学习预告、考勤、交流和考核制度,确保学习记录详细全面,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二是丰富形式,提升学习效果。采取集中学习、集体研讨、上党课、个人自学、利用党报党刊、微信公众号、公务员网上培训等学习资源,拓宽学习渠道,推动学、思、研相结合,有效地提升学习效果。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2017年未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开展合格党员专题研讨,无发言材料、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将“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丰富理论学习形式,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夯实理论基础,完善发言材料、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重视学习效果。二是强化监督,严格学习纪律,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党员日常考核,加强对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督查指导,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将政治理论学全学准、学深学透。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2016-2018年组织生活会前没有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17年组织生活会无党员相互批评意见,2017年12月“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与整改台帐不一致。2016年、2017年个别党员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标题出現“民主生活会材料”情况、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概念混淆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按照要求开展高质量组织生活会。二是完善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制度。认真研究制定培训重点和培训目标,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素质,切实从源头上解决不愿抓、不会抓的问题。三是增强对参与组织生活的监管力度。定期对组织生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考核,严格检查个人剖析材料与整改台帐内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面对面地指出,限期抓好整改,安排专人跟踪落实,不解决问题不撒手。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不现范,会议记录中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内容不完整,2017年、2018年第一党小组会议记录内容简单,部分只有标题没有具体内容。党员笔记记录要素不全,内容记录不完整。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加深对“三会一课”制度的学习理解,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全程纪实记录,专人记录,专人保管,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全面杜绝记录不规范问题。二是强化监督督查,将会议记录和党员笔记的检查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党建工作负责人对全院党员干警进行不定期抽查,各党小组负责人对所属小组党员干警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按照党员考评管理办法,将督查结果计入党员绩效考评中,作为年终党员绩效考评的依据,对理论学习不认真的党员干警,采取适当形式予以批评通报。
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2013年预备党员转正,未召开支委会研究审查,直接召开党员大会转正通过。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努力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经过支委会研究审查决定后,再召开党员大会转正通过,同时下发通知,对发展党员的有关程序、工作规范进行严格要求,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二是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和精神,明确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工作材料存在应付现象。2013-2018年均存在党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自查报告等材料内容雷同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克服“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认真撰写党建工作材料,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坚决防止出现材料内容雷同抄袭现象,充分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二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作为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领导同志也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三是建立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制度,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为党务干部提供学习的机会,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党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13-2015年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责任分工、提醒谈话和负面清单、2016-2017年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未制定工作计划,无工作总结。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推进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规政纪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的专题学习内容,以学习党章、党规政纪教育为重点,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廉政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定期分析、研判本院干警队伍作风建设形势和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建立负面清单,开展正风肃纪治理,及时进行反思总结。同时认真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反思剖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
2.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执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重视不够,班子成员未按照半年一次要求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2016-2018年,班子成员未按照半年一次要求向党组书记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无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定期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并及时向党组书记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切实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二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学习教育,带头讲好廉政党课。
3.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2016-2017年购买部分电脑耗材、印刷品等未进行政府采购。购买工会活动乐器、保密柜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资金各项支出必须符合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工程和服务,必须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二是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增加、处置等情况必须及时进行账簿登记,确保账实相符。三是优化财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专业综合素质,建立财务人员技能提升的长效机制,减少或避免发生各种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四是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监督机制,经常开展单位财务管理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查找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我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阶段我院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促进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院党组将以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盯整改重点,保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立行立改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努力做到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成效发挥最大化。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充分利用巡察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全院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联系方式:电话0470-6826232;邮政地址: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电子邮箱eegnsrmfyzzb@163.com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