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申请执行人荣某的妻子将“秉公执法、高效快捷”的锦旗送至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刘哲钧手中,感谢法院高效执结其申请执行案件。
2017年,荣某从韩姓兄弟二人手中承揽深水井钻井工程,施工完毕后,尚欠荣某打井款243200元。荣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韩姓兄弟应在2019年10月1日前给付打井款,但韩姓兄弟到期后仍未自动给付,荣某无奈申请执行。
我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信息,但韩姓兄弟名下均无不动产、房产、车辆、存款以及固定收入。对于这种“新常态”,执行干警早习以为常,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将韩姓兄弟所有银行账户冻结,仅强制裁定书就下发19份,并将兄弟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人员。同时,通过电话多次向韩姓兄弟宣讲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法律后果,最终,韩姓兄弟自动履行全部款项,案件顺利执结。此案立案申请执行恰为疫情防控严峻之时,到案件全部执结,承办人也仅与被执行人面见一次。
今年以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额尔古纳法院积极采取多样化办案手段,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借助网络查控、异地事项委托、司法拍卖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开展线上执行,确保高效执行“不打烊”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以“创新管理年”为契机充分发挥审执职能作用,攻坚克难,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执法办案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