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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法院六项措施确保“创新管理年”抓出实效
作者:李丽  发布时间:2020-05-28 09:19:19 打印 字号: | |

“创新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创新理念,完善流程管理,强化督导考核,六项措施促使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继续推进繁简分流,合理调配司法资源。针对法官素质参差不齐,办案周期过长的问题,该院坚持“简案快办”与“难案精办”,立案时默认简易程序,严格限定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案件类型,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适用比率。截止目前,该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5.78%。同时,实行要素式庭审,引入微信、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统一庭审排期,同类案件集中审、关联案件合并审,有效缩短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是整合社会资源,构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2019年底,呼伦贝尔市公证处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诉前调解办公室,主要调解诉讼前的民商事纠纷,构建了司法调解向前延伸、人民调解向后延伸的衔接机制。到目前为止,诉前调解办公室共调解纠纷148件,基本达到了“一降两提高”:“一降”是指涉法涉诉信访下降,“两提高”就是人民调解成功率提高、民事诉讼调撤率提高。截止4月末,该院调撤率同比提升了13.73 %。

三是加强案件提示管理,既强调监督也强调服务。针对传统的事后监督、惩罚式的管理已无法满足审判管理的要求,该院制定了办案全程提示制度,覆盖审判流程35个节点。同时还规定,无论是怠于或疏于提示,还是对于提示搁置不理或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调动了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参与审判管理的积极性。

四是强化审判过程监管,确保每名干警归位尽责。针对审判过程监管不力的问题,进一步强化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和对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力度,健全新型司法权运行机制,制定权责清单。修订了《合议庭办案规则》,充分发挥合议庭的监督制约作用,强化审判长在审理案件中的组织、引导、协调作用,强化合议庭成员庭前阅卷、法庭审理、庭后合议等职责,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适用法律、裁判文书等方面共同负责。

五是改进评查方法,加强评查结果的运用。针对发现和纠错功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该院在审判管理办公室专设质量评查组,开展月审、月结、月讲评和重审改判案件质量评查,定期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再审案件进行分析,每季度通报在评查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定期评查纠正常见性错误,以专项评查促进专项整改,促进审判质量提高。

六是完善工作绩效考评,形成靠审判实绩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针对审判质效与工作绩效考评脱节等问题,该院构建科学管理流程,明确各庭室、团队办案目标,将责任分解至个人,实时调度,定期通报,在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绩效的基础上,建立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机制,并以此调动起每名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增加法官全方位的司法能力。

今后,该院将继续结合全区法院“创新管理年”和“五个一百”评选活动的开展,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指标的运行,促进形成案件结案率高、调解率高、服判息诉率高,发改少、信访少、存案少、长期未结案件少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吴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