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最后一周是自治区民委确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周。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了解和掌握,增强落实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了解和认识,更好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额尔古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各苏木乡镇(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深化学习宣传。通过开展集中宣传、积极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民委《民族区域自治法》法律知识网络有奖竞答等多种活动形势,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不断展示和巩固全市“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周”工作成果。
5月29日,额尔古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哈萨尔广场开展以“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拉横幅在额尔古纳市哈萨尔广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民族团结倡议书》宣传单及“汇聚民族团结之力,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宣传折页等,积极向群众讲解民族文化相关知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有力促进民族政策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
据统计,本次活动累计发放民族政策法规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0余次,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