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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陌陌”诈骗19万 网络交友还需擦亮眼睛
作者:段金杰  发布时间:2020-07-01 10:44:47 打印 字号: | |

通过虚拟网络遇见的是真爱吗?可能不仅仅浪费的是感情,最终还被骗了钱财。近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双方通过“陌陌”平台认识,相知相恋并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当双方感情正好时,女方以家庭变故、自己与父母相继生病为由,不间断向男方索取钱财,而男方仍不知自己陷入了骗子的感情圈套,在自身经济条件本就不富裕的情况下,一次次的给予对方钱财,殊不知自己被骗的不仅是钱财还有感情。

2016年,小吕与自称“小芳”(均为化名)的一名女子通过“陌陌”聊天软件在网上相识,两人通过“陌陌”聊天几次并见过一次面后就不再联系。2018年11月,双方再次取得联系,“小芳”以虚假姓名、隐瞒已婚事实与小吕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并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之间利用双方男女朋友关系,虚构自己生病、父母生病等各种理由向小吕借款,共计骗取小吕人民币195 531元。

此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诈骗所得赃款已全部退还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小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虚拟网络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使交友不再受限于地域与距离,为交友搭建了一个多彩的平台,同时网络也无形的成为了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通过网络交友犯罪案件逐渐增多。在这里要提醒广大网友,在网络交友过程中,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被花言巧语和表面行为所迷惑。一旦涉及到钱财问题时,不要轻信对方,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

 
来源: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吴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