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呼伦贝尔市河湖长制,全面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近日,市委书记、市总河湖长于立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副总河湖长高润喜,内蒙古森工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市副总河湖长闫宏光共同签发我市2021年总河湖长1号令,要求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推动我市河湖面貌根本好转,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屏障,助力打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攻坚战。
总河湖长令要求,全市各级河湖长要强化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巡河巡湖,加密巡查频次,加大巡查力度。通过巡河巡湖发现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推动岸线规划编制,6月底前完成有开发利用任务河湖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工作;要紧盯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四乱”清理常态化规范化,通过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切实推进“四乱”问题清理。
总河湖长令强调,要狠抓监督考核检查,严格河长湖长履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要以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责任部门及河湖长,要严肃追责和处理。
总河湖长令要求,全市要有针对性地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统筹人力资源,加大部门横向合作,加大无人机、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应用,建立“人防+技防”的巡查体系;要做好普法宣传,加大河湖管护的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河湖长令强调,全市各级河湖长要紧紧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的发展定位,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高质量发展理念,继续加强责任担当,依法认真履职尽责,为建党一百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