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一起案件当事人李某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 了解民心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表达对莫尔道嘎法庭庭长陈立峰公正审判、为民解忧的感谢之意。
2015年,刘某将旅游部落景点装修工程转包给李某施工,双方以口头方式对承包方式、工期、金额、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做了约定。口头协议达成后,李某按要求开始组织施工,完工后将工程交付给刘某,使用至今。工程总价款为413 700元,刘某给付部分价款后,剩余价款288 700元,刘某为李某出具账目明细一份,承诺2019年年底结清。后经多次催要,刘某都未能给付,故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剩余价款。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李某承揽被告刘某的栈道、篝火广场、盘山休息台等工程,被告刘某应当支付报酬。原告要求被告给付288 700元,有原告帐目明细佐证。被告辩称账目明细是在原告威胁恐吓下被迫签的字、价款已全部付清,但未向法庭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最终法庭判决支持了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被告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二审依法审理,被告对自己的主张未提供证据,维持了一审判决。
一面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肯定,更是额尔古纳市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缩影。近年来,弱势群体的维权已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额尔古纳市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把加大审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坚持正确运用法律,严格依法办案,追求“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