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开展,聚焦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着力营造全院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7月1日上午,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黄富玉为全院干警宣讲“三个规定”,对“三个规定”进行再学习。
宣讲围绕“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典型案例、政策界限等方面,全面解读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黄富玉强调,“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维护公平正义的“安全阀”、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司法人员拒腐防变的“护身符”,应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持久地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真正把“三个规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宣讲重点突出,深入浅出,使全院干警加深了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认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宣讲结束后,全院干警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