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中央《通知》)、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中央《工作方案》)、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自治区《实施方案》)、《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自治区《工作方案》)、额尔古纳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党史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面向全体党员,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学习教育实践。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在对党史的学思践悟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把握工作目标和重点,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落细落实各项任务安排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额尔古纳发展新篇章。
二、组织领导
1.组建工作机构。额尔古纳法院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学习教育日常工作。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2.制定工作方案。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通知》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精神和自治区《实施方案》、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召开本院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对学习教育作出专门部署和具体安排。学习情况和工作方案及时报额尔古纳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上好党史学习教育第一课。要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立即启动党史学习教育第一课。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第一课”,精心组织学习。
4.院党组成员带头。院长在学习上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在学党史、讲党史、懂党史、用党史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院党组在学习教育中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督促、指导、带动党支部和党员压茬跟进。在原则不变、标准不松的前提下,赋予党支部更多的主动权,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资源开展学习教育。
5.发挥优良学风,严肃学习纪律。弘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作风,带着信仰、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开展学习教育,同推动法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防止学用“两张皮”。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为基层减负,不能擅自加码、层层加码,防止造“盆景”、走过场,防止为完成任务应付了事,出现“人在心不在”等现象,防止照本宣科,防止不切实际下指标提要求、增加基层负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铺张浪费,严禁借学习教育搞商业投机和不正之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安全有序。对学习教育中出现问题偏差的及时提醒、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处理追责。
6.加强正面引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上级党委和市委工作安排,坚持运用历史的观点、实践的观点和唯物辩证的观点,以我们党关于历史问题的两个决议和党中央有关精神为遵循,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科学评价、精准阐释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引导党员干警树立正确的党史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防止为了博眼球信口开河,防止肤浅化和碎片化,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坚决抵制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宣扬狭隘民族主义等错误倾向和言行。
三、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工作要求,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
2.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讲话的时代意义、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树牢正确党史观,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更好地知党史、听党话、跟党走,更好地继承传统、立足当前、开创未来。
3.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成果、宝贵经验,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力量。
4.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量身定制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额尔古纳发展新篇章。
5.深入研读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逐篇学习、深刻领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最新指示精神。学习好《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
6.深入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下功夫。
7.深入研读《中国共产党简史》。深刻领会百年来我们党的光辉历程、伟大贡献、初心宗旨、重大理论成果、伟大精神、宝贵经验。
8.严格执行两个历史决议,用好《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重要参考资料。
9.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部署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10.用好《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第一卷(1921-1949)。深刻领会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矢志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四、进度安排
党史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贯穿始终,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始终。
(一)从动员大会到“七一”庆祝大会全面系统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史,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的政治自觉;进一步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始终掌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本色;进一步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不断提高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发挥革命精神,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昂扬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以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为基本时间线索,对学习作出系统安排。专题学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深刻领会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二十八年浴血奋战,完成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专题学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深刻领会我们党领导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由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专题学习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深刻领会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的伟大革命,成功开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从落后时代到大踏步赶上时代的历史性跨越。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著作篇目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领导人民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维护各民族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问题上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
(二)从“七一”庆祝大会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学习贯彻,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宣传阐释、基层宣讲,掀起学习贯彻的高潮。以“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贯通起来。通过组织收看庆祝大会直播,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运用中央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理论研讨会、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研讨会及系列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座谈会等成果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认识理解,深化对我们党光辉历史的学习掌握。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要见人见精神。组织党员干警向“七一”勋章获得者、全国“两优一先”获得者、自治区“两优一先”获得者学习,向各个历史时期的杰出革命英雄、杰出建设楷模和杰出时代先锋学习,以典型为引领,向典型看齐,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到总结大会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同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更好地用党中央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形成规律性认识,更好地在党的领导下奋进新征程、创造新业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工作,确保学习教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以总结为新的起点,使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
五、学习方式
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采取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方式。
(一)把潜心自学作为重要基点
引导党员干警端正学习态度,静下心来认真自学,通过组织集体自学、成立学习小组、开办“学习夜校”、开设“学习讲堂”、举办学习分享会、开展网上主题学习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定学习材料,用好其他参考资料,做好学习笔记,做到对党史的主要脉络有基本了解,对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有基本把握,对党的思想理论、精神谱系、历史经验有基本理解,为深化学习教育打下坚实基础。坚持真学、细学、深学,坚持边学习边思考、边学习边总结,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常研常得。
(二)高质量开展专题学习
1.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在自学为主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动员大会、庆祝大会、总结大会等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学习百年党史,开展集中学习。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至少进行4次专题学习,组织开展2次专题研讨。
2.举办专题读书班。党组以学党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举办2期专题读书班。读书班可采取组织集体学习、成立学习小组、举办学习分享会、开展专题研讨、就近就便现场教学等多种学习方式,鼓励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北疆理论风景线”微公号等开展网上专题学习。读书班可参照市委读书班学习主题和方式进行。
3.抓实党支部学习。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制定工作计划、列出学习任务清单,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全年不断线、不断往深走。年内每个党支部至少安排2次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4.组织院党组成员讲党课。院党组成员讲授1次专题党课,党组书记为支部党员讲授1次党史专题党课。党课要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学党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中央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和精神,结合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和市委的工作安排,结合法院工作实践,讲学习的认识、思想的升华、理论的提升、实践的锻炼,最大限度地凝聚思想共识,更好地推动党员、干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5.组织先进典型讲党课。组织先进典型到法院讲授党史专题党课。
(三)组织多形式专题培训
1、组织参加上级安排的学习培训。根据统一安排,组织参加上级集中学习会和专题培训班。
2、组织集中学习培训。通过观看红色电影、集中学习、线上专题学习等方式,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确保党员全覆盖。
3、抓好线上学习培训。各部门督促所属人员按要求结合“学习强国”和各种专题学习。
(四)抓好实践活动
组织党史宣讲。下半年,党员领导干部重点结合学习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到基层党组织联系点进行党史宣讲,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警群众的学习。并结合实际切实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推动本院工作落实抓细抓实抓好,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党组织。
(五)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要把这项活动贯穿全年,结合实际察民情访民意,提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着眼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着眼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着眼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
1.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三问”活动。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公号、深入群众当中调研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汇总梳理成问题清单。
2.根据“三问”和调研情况,聚焦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采取适当方式向服务对象或群众公开,接受群众评议。
3.院党组书记要坚持以上率下、担当作为,深入党建联系点、基层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要结合分管领域或分管工作,本单位“三问”清单中至少认领1件民生实事,亲自研究解决。
4.要立足做好本职工作开展“承诺践诺”活动,要组织党员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办实事、树形象”活动,每名党员都要承诺办好1项为民实事。
5.做好“我帮你”志愿服务。党员干警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聚焦身边人身边事,多做助人为乐、雪中送炭的好事。党员到居住社区报到,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帮你”、“我是共青团员,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我是志愿者,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守望相助、友爱互助的浓厚氛围。
6.“七一”前组织开展慰问活动。要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了解思想动态和诉求,对生活困难党员要制定关怀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七一”前后,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院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年底,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宣传引导
1.做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报道开展学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道党员干警在学习教育中的收获体会,及时报道“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为党史学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运用多种资源、多种方式做好对外宣传,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内蒙古故事。宣传报道中,切实防止简单化、娱乐化、庸俗化。要做好舆情研判引导,坚决抵制和批驳各类错误言论,坚决果断处置否定党的领导、歪曲党的历史、攻击党和国家政治制度、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等各种有害性政治信息。
2.用好可视化教材。组织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推出的党史和革命题材的政论片、专题片、影视剧、讲座视频、新媒体产品推送观看工作。
3.抓好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在全院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四史”宣传教育。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一)加强统筹协调。党史学习教育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部牵头负责,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尹正灵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注重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
(二)强化督导检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部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时掌握学习教育情况,加强向上级有关部门的请示汇报,及时总结好经验好成果。
(三)做好宣传报道。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以党关于历史问题的两个决议和党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切实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辨析,依托网站、宣传栏等,开辟党史学习专栏,深入宣传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讲话精神,上级有关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网站和新媒体等作用。
具体学习安排计划表另行制定。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