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与乡村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一直以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辖区内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推动司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我院各基层法庭探索推进“诉源治理”,因地制宜,发挥少数民族调解员、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定期进行排查、走访,从源头化解矛盾。加强对乡村自治的法律业务指导,引导和指导严格依法规范乡村治理新体系,严格依法办事,有力的促进和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落地生根。
二是建设智慧法庭,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各基层法庭充分利用网上立案、线上开庭等平台,打破地域限制,为出行不便、距离较远的农牧区当事人提供不出家门就能享受的司法服务。同时对涉企、涉农民工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使案件快速立案审理,依法及时保障企业及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三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着力保障旅游发展。我院辖区内法庭在白桦林及国家湿地公园景区均已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和法官便民联系点,充分发挥其作用,第一时间解决在景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为旅游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审理和化解案件的同时,法官不定期的到旅游景点开展旅游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就地普法、巡回审理、上门服务等多种途径,为游客提供咨询、立案、调裁、执行为一体的一站式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