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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1-29 15:55:02 打印 字号: | |

为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保证诉讼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按照额尔古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及上级法院相关要求,现就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常开展立案、执行、信访等诉讼服务工作事项。

二、来院人员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三、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的人员应主动配合法院工作人员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登记信息、进行安检,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杜绝聚集性风险。

四、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倡诉讼参与人采取非接触方式参与诉讼,通过“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内蒙古呼伦贝尔司法公开网,申请办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事宜,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办理立案、调解、保全、鉴定、庭审、案件查询等诉讼事宜;或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查询案件进展等事宜。不方便网上办理的,可将立案或信访材料邮寄到我院诉讼服务中心。

五、涉中高风险地区相关诉讼活动优先使用跨域立案、互联网庭审、异地委托等方式线上开展,我院涉中高风险地区案件的线下开庭、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被通知要求通过在线诉讼的请严格遵照《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规定执行。本院审执人员原则上暂缓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请诉讼参与人予以理解并配合。

六、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以致无法按期来院参与庭审的,提前与承办人联系,调整开庭日期。

七、为减少人员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原则上暂不开放现场旁听庭审,需要旁听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观看庭审。

八、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动态,我院将及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后的防控措施,尽最大努力为诉讼参与人和来访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9日

 

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470-6827985


 
责任编辑: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