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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法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让家庭监护不缺位
  发布时间:2022-01-19 14:54:13 打印 字号: | |

“现在我代表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向你们送达‘督促监护令’,希望你们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监管。”近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强奸案中,向被害人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

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案发时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由于父母忙于生计,被害人从小就寄住在亲戚家或在学校住宿,被害人父母存在疏于管教,家庭教育、父母关爱长期缺席等情况,父母的监护缺位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避免此情况再次发生,我院决定向被害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发挥家庭监管作用,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脱离监护单独生活,同时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承办法官向被害人的父母宣读并送达了《督促监护令》,从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注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等方面对监护人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向其说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应付的法律责任。

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今后,额尔古纳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将针对监护缺位的未成年被害人和被告人积极适用“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对失足少年或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履行监护职责,让爱和监管归位,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责任编辑: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