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郝福秀、综合审判庭庭长郭本强驱车前往苏沁,联合额尔古纳市公安局、呼伦贝尔农垦苏沁农牧场有限公司、两起行政案件当事人共同召开座谈会,对该行政案件进行判后答疑,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原告陈某、霍某(系夫妻关系)因草场放牧所属地纠纷与管某发生肢体冲突,额尔古纳市公安机关对三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原告陈某、霍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原决定,原告不服向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额尔古纳市法院经过开庭作出判决,依法驳回了二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案表面上是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但实际上该案涉及草场权属不明引发的纠纷,为避免由于草场划分不清再次引发群众矛盾,造成一系列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给当地社会治安造成影响,与会人员对草场划界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郝福秀副院长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耐心的解答,并向呼伦贝尔农垦苏沁农牧场有限公司送达了司法建议书。该负责人表示立即将草场划界问题纳入到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划分草场界限,避免矛盾再次发生。
座谈会上,郝福秀还向呼伦贝尔农垦苏沁农牧场有限公司介绍了法院“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举措,全面细致的了解近年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