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向额尔古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明确约定送达地址,规范民事起诉状的写作及证据材料的提交,深化与公证机关的合作,推动银行类公证债权文书的广泛应用,积极防控信贷风险,把好信贷风险关,尽到审慎核查监督义务。
近年来,额尔古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执行案件逐年增多。我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存在着送达难、执行难、民事起诉状写作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发现很多诉讼当事人并不按照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而是出于各种目的将贷款给他人使用,由此引发了多起民间借贷纠纷,形成了案中案,增加了金融借款合同纠份案件的审理、执行难度。上述情况一定程度上冲击了金融信贷计划的执行,影响了辖区内金融安全。
为有效维护金融债权,防控金融风险,推动诉讼活动有序进行,进一步优化额尔古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我院遂向额尔古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出司法建议书。 此司法建议,受到了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针对我院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要求其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同时深化与公证机关的合作。
额尔古纳市法院抓住有利时机,依法延伸审判职能,巧用司法建议为涉案金融企业“把脉问诊”,助力企业科学发展,切实发挥了司法建议的警示、参谋、宣传教育作用,达到了预期效果。同时筑牢金融安全“防火墙”,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司法服务和保障,为“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打造更好的法治生态环境和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