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极大程度提升了执行效率,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但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能够覆盖的地域范围和财产形式有限,有些财产仍需通过登门临柜的方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耗时费力,导致执行查控效率不高、案件办理周期较长。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提高财产查控效率,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创新财产查控方式,设立“查控驿站”,即按照银行、不动产、公积金等协助查控单位及涉民生、涉企业等案件类型进行分类,执行法官将需线下查控的文书投递至对应事项栏内,由查控专员到相关协执单位采取相应查控措施后,及时向执行法官反馈查控结果。
同时,借助此次财产查控措施改革,完善恢复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核查渠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线索核查工作,确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立即恢复执行,财产线索不实的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从源头上解决了案件重复恢复执行,造成当事人因不理解而对法院工作产生不满情绪及对有限司法资源的浪费。
“查控驿站”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查控财产近300条,查控平均办理用时缩短了近5个工作日,不仅最大程度将执行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同时极大的提高了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效率,促进了执行集约化办理的新成果。下一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呼伦贝尔市中院提出的巩固提升年为依托,以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精准施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推动法院执行工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