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关于办理养老保险的消息。被害人王某某看见李某某发布的消息后与李某某取得联系,李某某称认识一名叫“王磊”的呼伦贝尔市某局的领导能够办理呼伦贝尔市某局社保退休一事。被告人李某某以其办理的假身份证中的名字“李权”自称,以此虚假身份与王某某联系,在博取王某某信任后,先后与王某某的11位亲戚朋友签订虚假合同,骗取费用总计708 533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身份信息,使用虚假的企业文件,发布微信朋友圈,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知,将708 533元现金交给被告人李某某,在案发前被告人退回277 755元予以扣除,诈骗数额430 77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李某某积极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近年来,社会上代办“养老保险”、销售“养老产品”、投资“养老项目”、提供“养老服务”等养老诈骗花招层出不穷,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额尔古纳市法院将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