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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办一件实事 暖一方民心 ——额尔古纳市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纪实
  发布时间:2022-02-10 16:32:35 打印 字号: | |

为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试金石”,锚定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实现了司法服务全覆盖和司法质效的大提升。



1.


优质高效便民诉,畅通渠道入民心





“真方便,不到10分钟案子就立上了。”崔女士通过“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网上立案,真正实现了“一次不用跑”完成立案。


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是额尔古纳市法院不改的为民初心。目前,额尔古纳市法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智慧诉讼服务模式提高办案办事效率,推广应用“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多元化解、在线调解、送达平达台、保全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多元化解等诉讼服务事项深度融合。开展“自助立”、“网上立”和“就近立”,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着力打造线上“一网通办”与线下“一站服务”相结合的立体便民模式。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网上立案356件,跨域立案26件,网上开庭103次,让群众足不出户“到法庭”,体验智慧审判“加速度”。



2.

优化环境助民企,普法宣传聚民心



“感谢法院给我们企业送法普法,你们解决了我们一直以来的困扰。” 


2021年12月16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豫江带队走访呼伦贝尔农垦三河农牧场有限责任公司,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企业在风险防范、诉讼服务、法治宣传等方面遇到的难题,并一一提出解决方案,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积极部署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用实际行动为企业发展助力。实行“法官+企业”一对一定向、点对点订单式的司法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持续跟进司法服务,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转型发展、涉法涉讼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活动以来,共召开座谈会29次,走访企业、开展调研90家,发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建议书11件,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出台便企利企措施10项,帮助企业将矛盾纠纷预防于前端。


同时,我院以宣传民法典等法律为重点,积极组织法官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让人民群众感受阳光司法,看见公平正义。



3.


暖心判决化民愁,阳光司法暖民心






“谢谢,谢谢,太感谢法官了!”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于某家属将一面刻着“为民办事关怀备至 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法官宋丽杰手中。


于某因非法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被检察机关起诉至额尔古纳法院。这是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修改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后该院的首例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考虑到被告人于某及其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于某患有慢性疾病,经济比较困难,无力赔偿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依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处于某某以劳务代偿方式抵偿其破坏生态行为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在呼伦贝尔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义务协助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开展生态保护公益宣传活动。判决后,于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遵纪守法。

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对人民法院来说,最重要的是又快又好地办理每一起案件,额尔古纳市法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4.

不误农时保秋收,司法服务乡村振兴



额尔古纳法院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成立涉农案件执行工作组,对涉农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执行。在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对诉前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主动联络农牧户当事人,预约开庭时间,避免因诉讼耽误农时。该院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法庭搬到农牧民“家门口”、搬到“田间地头”,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结案,全力维护农牧民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地域优势和人文优势,鼓励、指导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多种力量参与纠纷化解,妥善处理农牧民矛盾纠纷,引导农牧民合理表达诉求,以此拓展乡村治理的第三场域,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责任编辑: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