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首例聘请翻译人员出庭翻译的刑事案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系少数民族且不能用汉语进行沟通交流,法庭依法为被告人聘请了少数民族翻译,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确定具体开庭时间后,承办法官多次与翻译人员协调庭审翻译工作的前期事宜,包括提前向翻译人员介绍该案案情、庭审程序及注意事项,以便翻译人员能够充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通过严谨、细致的翻译准备工作,在刑事审判庭及翻译人员的共同努力之下,翻译人员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庭审翻译工作,为查清案件事实,保障庭审顺利有序进行提供了有力支持。
此次聘请翻译人员出庭翻译,不仅解决了庭审语言交流的障碍,也保障了少数民族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体现了文明司法的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