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湿地保护及环境资源审判协作签约仪式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通报会,额尔古纳市法院院长吴豫江、额尔古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局长卢鑫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全区法院系统首份《湿地保护及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栾雪、额尔古纳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海生、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代表等受邀出席会议。
会上,副院长梁宝泉介绍了《湿地保护及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和《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关于为额尔古纳全域生态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主要内容。
吴豫江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作工作通报,并就本次协作的美好愿景进行了发言。他指出,在呼伦贝尔市中院强力指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额尔古纳法院与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就推进额尔古纳国家湿地公园林草、湿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司法协作达成框架协议,共同建立行政保护和司法联动协作、信息共享通报、要案会商、常态化交流研讨、生态修复协作、融媒体联动宣传、队伍共建等七项机制,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动额尔古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希望通过两单位各扬所长、学习互鉴、创新协作,实现跨行业环境资源保护,推动形成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服务保障额尔古纳湿地生态环境安全。
卢鑫表示,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旨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共抓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大治理、大保护,坚决守护绿水青山。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通力协作,必将形成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此次合作必将取得丰硕的成果。
栾雪、张海生充分肯定了额尔古纳市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并希望两单位以本次签订协议为契机,不断提升环境资源保护和审判整体水平,为服务保障额尔古纳湿地生态环境安全贡献力量。
会上还就环境资源审判和协议签订的后续工作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