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早上8:30,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利用三个“半小时”学习时间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院党班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参加学习。
党组书记、院长吴豫江领学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做实“公正与效率”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稳预期司法机制(试行)》,并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进一步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做实“公正与效率”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稳预期司法机制(试行)》融入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围绕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以八种审查措施为抓手,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要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了解涉企案件对企业经营、对我市经济的影响,要拿出真正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解决民营企业存在问题的新思路好办法,以最大可能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结合“强素质立形象年”活动,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培养科学审判思维,杜绝机械办案、就案办案,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以高质量司法助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