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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担保惹官司 法院情理交融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3-05-25 15:01:3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一些公职人员出于朋友情谊替借款人提供担保,借款人未能如期还款后而成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与日俱增。近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专项行动中成功执结一起涉及公职人员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杨某、包某为某部门的公职人员,与杭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12月,杭某向于某借款24.6万元,杨某、包某为杭某提供担保,约定于2022年1月前还清欠款。但借款到期后,杭某以各种理由延迟还款。无奈之下,2022年4月于某将杭某和担保人杨某、包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杭某偿还借款24.6万元,杨某、包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判决生效后,因杭某与担保人杨某、包某均未在规定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明被执行人杭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干警查询到杨某、包某系某部门公职人员,对二人耐心做释法说理工作,详细说明了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同时建议杨某、包某应主动依法履行担保义务,维护公职人员形象。在司法权威的压迫和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沟通下,杨某、包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二人主动到法院偿还欠款24.6万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应当谨慎为他人担保。公职不是逃避执行的保护伞,更无法享受特权,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