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在现实生活中出借人往往遭遇“有借无还”的情形,有时因为要账而反目,昔日的友人成为仇人。近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要账产生的一起名誉权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冰释前嫌、重续友情。
朱某与姜某系朋友关系,在姜某几次陷入困境时朱某都伸出援手,借钱给姜某,但由于姜某久拖不还,朱某心生愤怒,在催要过程中对姜某有些不雅语言,姜某也更是言语偏激,对朱某进行辱骂,朱某一气之下将姜某诉至法院,称姜某对她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要求姜某道歉,并赔偿3万元精神损失费。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原被告系昔日好友,对簿公堂本非初愿,于是在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坚持不懈的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向二人摆道理、讲事实、普法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法官劝导下,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错误,在法庭向原告流露真情,诉说了自己因疫情做生意赔了钱的现实困难,对辱骂原告的行为也做了真诚的道歉,希望对方能够原谅,并表示自己会努力赚钱偿还欠款。真情实感感动了在场的干警,更感动了原告朱某,最终朱某选择了撤诉,双方对法官的耐心调解也表示十分感动和感谢。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多是因为亲朋好友出于感情而发生的,借款双方应当弘扬互帮互助、诚实守信、文明待人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正法治的社会氛围。
法院是定纷止争的地方,但审判工作也绝不是冷冰冰的,像这样坚持以“调”止纷争、以“情”促和谐理念,开展审判工作的有温度的法官,在额尔古纳法院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