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原告额尔古纳市某银行要求被告张某某归还信用卡欠款及产生的利息和违约金,经多次催收,被告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因此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郭本强积极与原被告双方联系,详细了解银行诉求及张某某未能按期还款的原因。在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进行调解。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耐心释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被告张某某承诺以住房公积金还款,鉴于被告态度积极,原告银行也表示减少一部分利息和违约金,双方对此都非常满意。此次调解,既为银行及时挽回损失,同时也减少了被告的赔偿数额,本案充分发挥调解便民的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市场经济日益活跃,随之银行信贷规模逐步扩大,然而随着新冠疫情的出现部分经营者资金链断裂纷纷倒闭破产,各家银行纷纷起诉追债,银行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案件大量涌现,通过调解的方式能有效的解决该类金融纠纷,维护当事人切身利益,有效防范和化解一些纠纷中所产生的不稳定因素。
额尔古纳市法院将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坚持群众路线,准确把握案件具体情况,不断探索调解的新途径、新方法,以高效、便捷的办案方式,助力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提升。